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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平台
应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发表时间:2018-12-10 浏览:1310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长期以来,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对提高科研人员收益作用不大等因素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对于会议上再次明确的“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笔者认为,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进而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因素,应当给予有效激励,才能将人才潜能充分发挥出来。

实际上,今年四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激励科研人员方面已作出部署。会议决定,在落实好科技人员股权奖励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

而此次会议提出“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被认为将进一步为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股权奖励等政策落实扫除障碍。通过多种形势鼓励科研人员,增加其收入,能够鼓励更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让科技更多更广泛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这也将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加快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

据了解,自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相继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科研管理计划体系和经费使用管理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有所增加。

然而,目前我国企业转化能力较弱,积极性不高,同时,高校科研机构供给能力不足,科研人员片面追求发论文、申请专利的数量,而对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应用性等方面重视不够。此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撑能力较弱。

笔者认为,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除了创新激励机制之外,还应当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的机制建设。具体而言,一方面政府应统筹协调科技经费管理,以需求目标为导向,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起一套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和产业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应当利用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对接高校和企业需求的桥梁,应当从省市各级平台、各区域和高校平台两方面着手,建设和完善好创新和服务平台,强化其作为高校与企业,创新动力与转化成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业内人士建议,应当在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专业的技术转移中心,构建以企业成为主体,科研机构参与的成果转化平台,提高转化效率。同时,要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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